张三、李四和赵五同为甲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三欠王六人民币3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王六在不满足于用张三从甲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还可以()。
A.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B.代位行使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C.自行接管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A.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B.代位行使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C.自行接管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A.张三
B.李四
C.王五
D.赵六
A.张三将上等茶叶一包送与李四,李四欣然接受;为表谢意,李四送张三茅台一瓶,张三再三推辞不掉,最终也接受了
B.王五送给赵六一筐梨,赵六家里没人,于是,王五便把梨放在赵六家的院子里,留了一张。便条在赵六家门上,表明赠与之意
C.甲将其汽车交给乙,并对乙说:“这车你开吧,一直开到报废为止。”乙欣然接受
D.甲将其房屋送给长期照顾自己的乙,并要求自己在世期间,乙不得将该房出售
A.代位行使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述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孙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赵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钱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A.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B.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C.自行接管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A.张三、吴八
B.李四、赵六
C.李四、吴八
D.张三、李四
下列何人不能担任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辩护人()
A.张三,知名律师
B.李四,李某的哥哥
C.王五,李某的朋友,现在管制期间
D.赵六,李某单位推荐,熟悉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