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务员
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王某为某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一名科长,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王某对处分不服,可自接到处

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某县人事局提出申诉。()

参考答案:错误

查看答案
答案
收藏
如果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还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安装优题宝APP,拍照搜题省时又省心!
更多“王某为某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一名科长,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王…”相关的问题
第1题
王某为某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的一名科长,因违纪受到降级处分。下列何种说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A.王某对处分不服,可自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某县人事局提出申诉

B.王某对处分不服申请复核时,复核期间应暂停对王某的处分

C.王某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级别,但可以享受年终奖金

D.处分解除后,王某的原级别即自行恢复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是()。

A.职工王某作为公司股东,因股息分配与该公司发生的争议

B.进城务工农民孙某与个体餐馆业主赵某因支付劳动报酬而发生的纠纷

C.某出租汽车公司因不服某劳动社会保障局对于其公司出租车司机朱某作出的工伤认定而产生的纠纷

D.李某因身高不足1.7米未达到某公司录用要求而被拒绝聘用引|起的纠纷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根据材料,回答下列各问题。 某县政府为解决返乡人员就业问题,于2012年1月10日颁发《关于解决返乡人员就业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辖区内所有公有制企业新招聘的员工必须具有本县户籍,特殊岗位需要招聘非本县户籍员工的,必须经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未经批准招聘外地员工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换企业负责人。春晖服装厂为该县集体所有制企业,因生产需要招聘了30名新员工,其中8名为外县员工,在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仍然与外县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照《规定》对该企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00元。 某县政府颁发的《规定》属于()。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政府规章

D.行政命令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下列各题 2010年12月16日下午4时许,A市深蓝物业咨询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林某(本案死者)等人为公司发售房宣传广告单时,与同在此地发放售房宣传单的林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务员赵某等人相遇。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后双方发生抓打,在巷道里林某用力猛烈推搡赵某赵某随即抽出随身携带的不锈钢刀朝林某左胸猛刺一刀,林某因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2011年5月14日,A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文认定林某为工伤。深蓝物业咨询有限公司不服,向A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同年12月28日A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维持A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深蓝物业咨询有限公司随即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蓝物业咨询有限公司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为此,其提起行政诉讼。则被告是 ()。

A.A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B. A市人民政府

C. A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或者A市人民政府

D. A市劳动和社会保证局以及A市人民政府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孙某为河北省某县农民,在某市打工。2008年12月经人介绍,孙某到某搬家公司作搬运工人,公司每月支付孙某工资300元,并安排孙某在公司的集体宿舍居住。2009年2月份,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公共场所宣传劳动法,孙某听到宣传,得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12元,于是他找到公司徐经理,要求增加工资。徐经理不同意,说:公司给孙某提供住处不是免费的,而是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00元,发到孙某手里300元,而且公司为工人提供免费午餐,并给工人统一购买服装,遇到加班加点还按法律规定付给加班加点费,这些费用加起来孙某的每月收入早已超过412元,公司没有违反当地最低工资的规定。如果孙某不愿意在这儿干,可以到别处去干。

问题:

(1)徐经理对公司没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表述是否正确?为什么?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华某系江塘市某化工厂制剂车间工艺员,负责工艺流程管理和记录,兼做清洗参观服等工作。2006年3月26
日午休时,华某提水桶到蒸气阀口处接热水时,被蒸气烫伤,经诊断,华某全身烫伤22%。同年5月17日,华某父亲向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7月11日,该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华某不服,向江塘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华某仍不服,诉至法院。原告诉称,因上班时其工艺流程记录不能中断,所以原告上班时间无法清洗参观服,只有利用午休时间进行清洗。本人因工作受伤,理应认定为工伤,被告辩称,原告不是在上班时间被烫伤。而且原告无法证明其午休提热水是为清洗参观服,故不应认定工伤。

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事故的认定属于()。

A.行政仲裁

B.行政许可

C.行政监督

D.行政确认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请根据以下内容回答1~5题:华某系江塘市某化工厂制剂车间工艺员,负责工艺流程管理和记录,兼做清洗参观服等工作。2006年3月26日午体时,华某提水桶到蒸气阀口处接热水时,被蒸气烫伤,经诊断,华某全身烫伤22%。同年5月17日,华某父亲向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7月11日,该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华某不服,向江塘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华某仍不服,诉至法院。原告诉称,因上班时其工艺流程记录不能中断,所以原告上班时间无法清洗参观服,只有利用午休时间进行清洗。本人因工作受伤,理应认定为工伤,被告辩称,原告不是在上班时间被烫伤。而且原告无法证明其午休提热水是为清洗参观服,故不应认定工伤。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事故的认定属于()。

A.行政仲裁

B.行政许可

C.行政监督

D.行政确认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华某系江塘市某化工厂制剂车间工艺员,负责工艺流程管理和记录,兼做清洗参观服等工作。2006年3月26曰午休时,华某提水桶到蒸气阀口处接热水时,被蒸气烫伤,经诊断,华某全身烫伤22%。同年5月17日,华某父亲向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年7月11日,该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华某不服,向江塘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原决定,华某仍不服,诉至法院。原告诉称,因上班时其工艺流程记录不能中断,所以原告上班时间无法清洗参观服,只有利用午休时间进行清洗。本人因工作受伤,理应认定为工伤,被告辩称,原告不是在上班时间被烫伤。而且原告无法证明其午休提热水是为清洗参观服,故不应认定为工伤。根据上述内容回答 66~70 问题。第 66 题 江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工伤事故的认定属于()。

A.行政仲裁

B.行政许可

C.行政监督

D.行政确认

点击查看答案
退出 登录/注册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