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修满本专业规定应修习的所有课程学分后,方可申请写作毕业论文
B.被评定为抄袭的,成绩按不合格记录
C.毕业论文不能重修
D.凡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稿件者,则由学院直接取消本次写作资格
A、毕业论文被认定为抄袭或伪造数据行为者,取消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B、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后,方可提出学位申请
C、学位论文最终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者,方能符合学位申请条件
D、因外语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毕业后两年内参加相应类别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者可提出补授学位申请
B、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C、通过省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
D、成人和网络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办组织的一门基础课和两门专业基础课的“主干课程”考试且通过
E、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合格
A.非英语专业学生参加北京地区成人本科学士学位英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B.参加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基础课(大学英语B)统一考试,成绩达到75分
C.1909批次以后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考试,成绩达到60分
D.以上均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