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钱红、孙杰三人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他们分别被哪个学校录取的,同学们作
A.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
B.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
C.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
D.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清华大学录取
A.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
B.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
C.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
D.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清华大学录取
A.猜:赵明被清华大学录取,孙杰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
B.猜:赵明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钱红被清华大学录取
C.猜:赵明被北京大学录取,孙杰被清华大学录取
D.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清华大学录取
A.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
B.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
C.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
D.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清华大学录取
A.赵明被省法院录用,钱红被省环境保护厅录用,孙杰被省地税局录用
B.赵明被省环境保护厅录用,钱红被省地税局录用,孙杰被省法院录用
C.赵明被省地税局录用,钱红被省环境保护厅录用,孙杰被省法院录用
D.赵明被省法院录用,钱红被省地税局录用,孙杰被省环境保护厅录用
A.赵某所住地
B.赵某户籍地
C.事件发生地
D.钱某、孙某或李某住所地
若赵、钱、孙三人按语文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正确的是()。
A. 目前,收集、分类和回收被抛弃的塑料废品的费用要比用原材料制造的新的塑料产品的高
B. 许多消费者没有注意到印在塑料容器上的号码
C. 塑料容器经回收后,编号几乎总是在上升,因为回收处理会使塑料产品的质量下降
D. 那些将所有废弃的塑料容器收集起来以备将来回收的社区,只有在明显没有回收商来回收它们的情况下,才将有较高编号的塑料倾倒进垃圾堆里
A.赵、钱、孙
B.赵、孙、钱
C.钱、赵、孙
D.孙、赵、钱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发生下列事实:
(1)赵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红天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红天公司不知道合伙企业对赵的权限限制。钱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孙、李商议后,即向红天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合伙协议规定赵无单独与第三人签订此类销售合同的权利。
(2)李提出退伙,其退伙并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合伙人李与其他合伙人进行结算后,撤资退伙。于是,合伙企业又接纳周入伙,周出资4万元。李退伙后,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绿光公司就合伙人李退伙前发生的债务24万元要求合伙企业的现合伙人赵、钱、孙、周和退伙人李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以自己已经退伙为由,拒绝承担清偿责任;周以自己新人伙为由,拒绝对其入伙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3)赵为了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独自决定聘任田某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
(4)合伙人钱在与黄河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无法清偿黄河公司的到期债务8万元。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黄河公司胜诉。钱拒绝履行判决中确定的义务,黄河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2)李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如果李向绿光公司偿还了24万元的债务,李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追偿?追偿的数额是多少?
(3)周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4)赵聘用田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蓝海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5)合伙人钱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合伙企业决定对钱进行除名,合伙企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6)李的退伙属于何种情况?其退伙应符合哪些条件?
假定以上断定为真,那么,下面哪项也是真的?
A、如果赵川没参加宴会,那么钱、孙、李三人至少有一个没参加宴会
B、如果赵川没参加宴会,那么钱、孙、李三人都没参加宴会
C、如果钱、孙、李都参加了宴会,那么赵川参加宴会
D、如果钱、孙、李没参加宴会,那么赵川不会参加宴会
A.甲是第一名
B.乙是第二名
C.丙是第二名
D.丁是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