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家教育权与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是同教育的国家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现代国家行政职能扩大化的产物。虽然国家教育权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几乎没有一个国家不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领导和管理着本国的教育事业。我国与大一统中央集权的政治领导体制相适应,很早就建立起了全国统一的教育行政领导机构。新中国成立以后,教育体制虽几经改革,但国家教育权的基本内容却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它们包括:确定并保证贯彻国家教育的性质、方向、方针和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确定教育结构、学校制度、教学计划和大纲,审定教材;规定教育机构的设置和标准,教育人员的标准和选任,教育经费的征集和分配;教育法规的制定以及教育事业的督导检查;等等。这些内容几乎渗透到教育行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