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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2024年会计中级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和成绩复查的通知

2025-01-05 来源:喜财猫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和成绩复查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

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成绩已经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复查和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函〔2024〕20号),现将我市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成绩复查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后资格复核

1. 复核对象

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的考生(包括《财务管理》科目免考的考生)需要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未参加或未通过复核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2. 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7号)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具体包括:

- 拥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并且应在2024年7月2日前取得。

- 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第二学士学位属于大学本科后的教育层次,与研究生教育一样,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第二学士学位的授予资格仅限于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的大学学士学位证和自考的学士学位证不被视为第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照现行的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会注明专业名称和学习时间,学位证书上会明确标注“第二学士学位”。

3. 时间和方式

考后资格复核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考生需在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期间,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模块进行资格复核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各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按规定通过信息平台对考生提交的复核申请进行审核。

二、成绩复查

1. 申请对象

对2024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查。

2. 申请时间和方式

考生需在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22日17:30期间,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查”模块进行成绩复查申请。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查申请。

3. 查分结果反馈

成绩复查的结果将在申请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反馈给考生。

三、注意事项

1. 及时办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后资格复核和成绩复查申请,逾期将无法受理。

2. 准确提交材料:提交复核申请时,请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以免影响复核结果。

3. 关注平台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的通知和反馈信息,以便及时了解复核和查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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