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4年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通知发布
2024年度海南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启动
2024年12月5日,海南省发布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海南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的相关要求和流程。以下是该通知的具体内容和详细解读。
一、申报范围
此次高级职称评审面向海南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主体中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包括:
- 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 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评审;
- 在海南省工作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根据个人学历资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对照《海南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琼人才局通〔2023〕9号)自主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副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和已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专业及评审方式
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主要业绩选择以下10个专业之一进行申报:
- 工商管理
- 农业经济
- 财政税收
- 金融
- 保险
- 运输经济
- 人力资源管理
- 旅游经济
- 建筑与房地产经济
- 知识产权
评审方式方面,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正高级职称则采取评审方式。
三、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 受理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 评审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 受理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办公室,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1楼D区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主要依据《海南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琼人才局通〔2023〕9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 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要求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8号)的规定,对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2. 跨专业申报:申报人员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
3. 任职资历和材料截止时间: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学术水平、业绩成果等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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