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厅发放2023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广西财政厅积极领导发放2023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帮助。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有关通知要求,自治区财政厅印发通知,对领取2023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事项进行了部署。以下是本通知的具体内容。
一、证书办理分工明确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核发中直、区直驻邕单位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生报名所在地市、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核发本市、县市、区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证书申领对象明确
申领对象为在广西考区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并按时提交且通过考后审核,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领证书材料及办理流程明确
申领证书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的原件经过现场核对后退回。他人代办的需要同时提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两面,复印件均要求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核对一致”、联系人电话并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将申领证书材料提交到考生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领取证书也可以通过邮寄办理,具体事项需先与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联系后再通过中国邮政预约上门办理。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业务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可登录“广西财政厅网站”【会计管理】专栏进行查询。
四、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明确
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第六条的规定参加我区会计人员年度继续教育。
五、有关工作要求明确
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认真负责、及时沟通、提高认识,切实做到优化流程、方便办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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