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4年初中级经济师合格人员公示 共2923人
2024年度天津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现将2024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2923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此次公示的人员在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因虚假承诺而带来的责任和后果。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简化报名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确保了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公示期及监督举报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4日至2024年12月23日。在此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并进行调查。一旦发现有虚假承诺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举报方式
-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多角度分析
1. 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程序,提高服务效率。《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出台,旨在通过告知承诺制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减轻考生负担,提升考试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 考试管理
告知承诺制的实施,不仅简化了报名流程,还提高了考试管理的透明度。考生在报名时签署承诺书,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增强考生的诚信意识。同时,公示制度的完善,使得社会公众可以参与监督,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3. 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这是对考试结果的一次重要检验。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不仅能够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还能增强社会对考试结果的信任度。此外,对虚假承诺的严厉处理,也起到了警示作用,维护了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为了帮助各位考生更好的备考,我们会及时更新中级经济师考试的历年真题和模拟试题等,想要获取更多中级经济师考试的干货内容和题库资料,点击“经济师优题宝”进入小程序即可领取。
提示:手机浏览无法扫码,可点击下方二维码图片打开微信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