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必看!黑龙江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程序及要求
黑龙江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的程序和要求(以2024年为例):
一、申报的条件:
申报人必须是在全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从事经济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的人员必须在2024年度的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达到国家合格标准60分或省内合格标准55分,并且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有效期应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内。
二、申报职称评审的要求:
申报人员必须在现岗位上任职1年以上。
三、申报截止日期:
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评聘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人员任职资格的计算起始日期为2024年9月1日。
四、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
五、提供真实材料:
申报人员需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地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提供虚假材料、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将被视为重大违规行为,将被一票否决,并记录在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中。情节严重者将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并追究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六、推荐委员会:
用人单位应设立推荐委员会,严格按照回避原则进行组建,其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三分之二。被推荐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由推荐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同意票数必须达到总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拟推荐申报人员须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才可被推荐申报。
七、审核把关: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的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如发现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和申报材料与要求不符,应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申报人员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制外申报人员,其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由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
九、推荐方案的制定:
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主管部门应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以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加快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十、审核和甄别: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和甄别,未经授权或批准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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