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财政局:领取2023年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关于领取2023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通信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45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会计初、中级资格证书发放、补发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现就我市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的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参加我市组织的2023年度国家统一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且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符合有关规定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二、发证时间
2023年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将于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集中发放。
三、领取方式
1. 现场领取方式:成绩合格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时所选的财政局领取证书。如果由他人代领,需同时出示代领人和证书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2. 申请邮寄方式:考生可通过山东省财政厅官网-山东会计管理-进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在“证书邮寄申请入口”办理邮寄申请。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采用邮寄方式领取证书。邮寄费用由申领人承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将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如果考生在证书销毁后提出领取证书的申请,将由相关证书发放机构按照证书补发的流程办理。
四、发放地点及联系方式
滕州市财政局西办公区一楼滕州市善国南路德馨花园东20米
联系电话:0632—556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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