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社局:2023年初中级经济师考试资格复核的通知
关于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的通知
2023年度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成绩并划定了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需要进行资格复核。以下是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复核范围
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84分,每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复核程序
复核将采用后台数据核查比对的方式,在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3日进行。在线核验状态为“通过”的考生无需上传资料或到现场进行复核。对于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撤回承诺、已作出承诺但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即已上传学历、学位图片信息的考生,需要进行人工数据核查。如遇无法核实的情况,考生需要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注意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而未能正常接收资格复核信息,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资格复核部门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需到现场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如未收到通知,请按照本通知第三条查询审核结果。
三、复核结果查询及资格公示
资格复核结束后,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公布所有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举报。
四、资格监督监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文件规定,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如有考生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将按照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请所有考生注意资格审核部门的要求,确保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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