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2023年高级经济师合格证明领取时间:10月9日起
领取2023年高级经济师、一级计量师、二级计量师资格证书通知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将于2023年10月9日起开始发放高级经济师、一级计量师、二级计量师资格证书,考生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前来领取:
1. 领证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照常休息。
2. 领证地点:镇江市桃花坞路255—19号3号楼,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一楼102室。
3. 领证要求:证书持有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进行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
4. 考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尽快领证。
5. 证书免费发放,不收取任何工本费。
6. 如需证书寄送服务,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填写邮寄信息。
注意事项:
1.证书寄送服务仅限江苏省范围内。由于EMS服务标准不同,因此部分地区无法进行快递服务。
2.如果证书在邮寄过程中丢失,考生可以根据邮政特快寄递服务的相关规定与江苏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联系,考试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35条第1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第71条规定:“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82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252条侵犯通信自由罪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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