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乙区卫健局以韩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为由,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和罚款7000元的决定。韩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由1名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B.韩某应当向市卫健局提出复议申请
C.韩某申请复议材料不齐全的,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韩某补正
D.行政复议期间,卫健局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A.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由1名行政复议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B.韩某应当向市卫健局提出复议申请
C.韩某申请复议材料不齐全的,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韩某补正
D.行政复议期间,卫健局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
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乙商场要求甲商贸公司付款,甲商贸公司能否主张买卖合同无效?为什么?
(2)空调的所有权何时起发生转移?为什么?
(3)如何认定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的行为?为什么?
(4)韩某将一台空调销售给其表弟,该买卖合同最后是否有效?为什么?
(5)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支付拖延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6)如何认定楚某与乙商场约定定金的效力?为什么?
(7)乙商场是否有权要求甲商贸公司既支付违约金,又不予以返还定金?为什么?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A区人民法院
D.乙市B区人民法院
①甲市E区人民法院②甲市D区人民法院③乙市C区人民法院④乙市B区人民法院()。
A.②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A区人民法院
D.乙市B区人民法院
A.②
B.①③④
C.①②④
D.①②③④
针对下列案例,说法正确的是()。
(1)某区煤炭局下面成立了临时机构——清理整顿小煤矿办公室,负责区内小煤矿的清理整顿工作。办公室在工作中强行要求小煤矿购买海华公司的电气设备。小煤矿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某区交通局决定对区汽车运输公司进行处罚,但是对有关法律问题定性拿不准,请示市交通局。市交通局法规处口头答复后,区交通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了处罚决定。区汽车运输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某县政府以自己的名义下令经济效益较好的甲公司兼并经济效益较差的乙公司,乙公司职工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1)被告是清理整顿小煤矿办公室,因为其利用负责区内小煤矿的清理整顿工作的便利,强行推销产品
B.(2)被告是区交通局
C.(2)被告是市交通局
D.(3)被告是县经委,因为其具体管辖乙公司
A.甲市燃气公司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
B.乙保险公司的行为属于商业贿赂行为
C.甲市燃气公司与乙保险公司属于横向垄断协议
D.监督检查部门有权对燃气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教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A.当地区政府
B.市医保局
C.市卫健委
D.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