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0年初以135万元取得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2010年末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出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则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在2010年末的计税基础为()万元。
A.150
B.135
C.285
D.15
A.150
B.135
C.285
D.15
A.0
B.60
C.-10
D.310
A.135
B.180
C.150
D.200
A.该事项为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处理
B.该事项为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追溯重述,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C.该事项为重要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处理
D.该事项为会计估计变更,不需追溯重述,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A.调减2010年营业收入60万元
B.调减2018年年初未分配利润60万元
C.调减2018年营业收入60万元
D.调减2019年营业收入60万元
A.及时性
B.可理解性
C.相关性
D.实质重于形式
A.调减2020年营业收入60万元
B.调减2020年年初未分配利润60万元
C.调减2020年营业收入60万元
D.调减2021年营业收入60万元
A.150
B.120
C.160
D.100
A.甲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2×20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888万元
B.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2×20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968万元
C.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抵销营业收入240万元
D.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抵销存货80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2019年甲公司有关债券投资业务资料如下:
(1)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B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支付价款2650万元(其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5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额为1.8万元。该笔B公司债券于2017年7月1日发行,面值为2500万元,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上年债券利息于下年年初支付。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
(2)2018年1月31日,甲公司收到该笔债券利息50万元,假定债券利息不考虑相关税费
(3)2018年6月30日,甲公司购买的B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480万元。
(4)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购买的B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570万元。
(5)2019年年初,甲公司收到债券利息100万元,假定债券利息不考虑相关税费。
(6)2019年3月15日,甲公司将上述债券全部出售,售价264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