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单位结算证明业务中,开户行应在收到符合我行格式要求的申请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证明
A.3个工作日
B.5个工作日
C.7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A.3个工作日
B.5个工作日
C.7个工作日
D.10个工作日
A.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留存的或交付款人的,应将第五联托收凭证加盖业务公章,及时交给付款人
B.需要将有关债务证明留存的或交付款人的,交付材料后由付款人在第三联托收凭证上签收
C.收到付款人付款通知的,联行柜员应在付款人签收日的次日起第四日营业伊始,抽出保管的托收凭证第五联,进行账务处理
D.未接到付款人拒绝付款理由书的,联行柜员应在付款人签收日的次日起第四日营业伊始,抽出保管的托收凭证第三、四联,进行账务处理
A.说明
B.工商局出具证明
C.公安局报案纸
D.承诺函
A.可以持客户签发的支付凭证办理支付业务,也可以持客户已背书“委托收款”的票据办理委托收款业务。
B.开户行专柜受理由客户经理代办的,单笔金额在50万元以上支付业务时,应事先与委托单位指定的联系人电话核实。
C.开户行应在每季度初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寄方式,向由客户经理代办业务的开户单位发送上月末《余额对账单》。
D.客户经理可以代客户申请开立、变更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A.余额支付(不限制批处理)
B.不允许现金存入
C.不允许现金支取
D.停止账户所有交易
A.同一企业短期内销户重开
B.同一企业开立多个银行结算账户
C.同一授权经办人为多个企业办理开户
D.同一授权经办人为多个企业办理结算业务
A.柜员在记账凭证加盖业务处理讫章,在已审核的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带有联行行号的结算专用章。
B.如本行(社)不办理相关支付系统业务,须在托收凭证第一、二联的备注栏加盖“款项收妥请划收××(行号)转划我行(社)”戳记
C.柜员根据已审核的托收凭证第二联,录入/补录托收登记簿,并将其进行专夹保管
D.记录完毕后,柜员将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连同有关债务证明一并采用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等方式寄发付款人开户行(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