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热污染
B.油类污染物
C.有毒物质的污染
D.生活污水
E.工业污水
A.接触法制造硫酸
B.氨氧化法制造硝酸
C.采用大棚培养反季节蔬菜
D.五金电镀车间生产电镀零件
在联营前,童车厂与该村签订了合同,提出生产中排放出的污染物由童车厂负责治理,由于未能按合同执行,使周围的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向县环保局举报,县环保局经过调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于2010年7月15日作出对童车厂和长乐村各罚款1万元的决定。童车厂不服某县环保局的决定,向市环保局申请复议。市环保局经过审理认为,县环保局对童车厂的处罚并无不当,依法于同年8月20日作出维持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的复议裁决。8月28日,童车厂收到复议决定后聘请法律顾问到市环保局请求免缴罚款。9月14日,童车厂向县环保局发出一个不交罚款的电报。为此县环保局于同月20日向童车厂所在的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此复议决定人民法院能够强制执行吗?
A.行政调解
B.行政处罚
C.行政强制措施
D.撤销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