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的当事人对履行地点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该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应为下列哪一项所述
A.供方所在地
B.需方所在地
C.供需双方的中间地
D.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
A.供方所在地
B.需方所在地
C.供需双方的中间地
D.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
A.原合同
B.合同有关条款
C.交易习惯
D.当事人的意愿
E.行政机关的解释
A.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扰乱供用电秩序
B.由于供电能力的变化或国家对电力供应与使用管理的政策调整,使订立供用电合同时的依据被修改或取消
C.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程序确定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D.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过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A. 付款地点为B市、交货地点为A市
B.付款地点为A市、交货地点为B市
C.付款地点、交货地点均为A市
D.付款地点、交货地点均为B市
合同条款空缺是指()。
A.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以完成实现
B.所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存在缺陷或者空白点,使得当事人无法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约的法律事实
C.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D.条款约定不明确,致使合同难以履行,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法律规定允许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采取措施,补救合同条款空缺的问题
A.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但债权人不可以随时要求履行
B.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权利人一方负担
C.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D.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A.交易习惯的效力优先于合同法
B.习惯与现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不相抵触的,就具有正式的法律渊源的意义
C.我国法律规定习惯在特定情况下具有正式的法律渊源地位
D.习惯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