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停用未超过()的支付密码器,可根据存款人要求,通过密码器启用交易将密码器状态重新置为正常。
A.10天
B.20天
C.30天
D.60天
A.10天
B.20天
C.30天
D.60天
A.应出具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向密码器中加载账户的任一开户行申请。
B.存款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明确代理人身份及委托权限
C.经办行审核无误后,留存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注销手续。
D.密码器的停用或注销即时生效。
A.营业机构根据存款人要求,将已在本电子支付密码系统登记过的支付密码器置为停止使用状态。
B.支付密码器停用期间编制的支付密码,将不能核验。
C.支付密码器在停用期间,营业机构可以对该支付密码器进行除启用、注销、删除账号及解锁外的其他操作。
D.支付密码器停用后20天内存款人不办理启用手续的,系统自动将该支付密码器注销。
A.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
B.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
C.存款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D.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件,明确代理人身份及委托权限
A.支付密码器注销后,营业机构不得进行对该支付密码器进行除删除账号外的任何操作。
B.支付密码器注销后该支付密码器可以重新启用。
C.注销的支付密码器,注销日前该支付密码器签发的支票在其有效期内有效。
D.从停用或注销之日起,该支付密码器签发的全部凭证一律无效。
A.营业网点代销的支付密码器应落实专人专箱保管。
B.临时离柜或营业终了时必须入库(柜)保管。
C.保管支付密码器原则上由前台系统主管保管。
D.各营业网点库存的支付密码器不得超过2个月的用量。
A.单位客户申领单位借记卡时,需填写《金穗借记卡单位卡申请表》,并提供当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对持卡人的书面指定材料等
B.客户密码必须由申请人输入,不能为六个1等简单密码,支付密码与查询密码默认相同
C.机构代理批量开立个人卡,须填写批量开卡申请表,并留存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及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D.个人代理开立个人借记卡,一次性代理申领借记卡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需提供申请人和代理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