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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10名董事。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甲、乙、丙、丁、戊、己6名董事出席,其余4名董事缺席。会议表决前,丁因故提前退席,亦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会议最终由5名董事一致作出一项决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决议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效力待定

B.无效

C.可撤销

D.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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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公司不用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持有该公司1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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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上交所主板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井上市,该公司某董事1年前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构成上市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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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八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人数减至五人

B.监事会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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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监事张某2012年3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董事吴某2012年8月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500股一次性转让

董事罗某2013年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

经理王某2014年1月离职,8月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所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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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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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一般而言,下列的股票交易行为所得收益应归该公司所有的是【】

A.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在其任期内将其持有的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卖出的

B.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人后6个月内又卖出的

C.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的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的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在其任期届满后1年内将其持有的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卖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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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可以是该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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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中国公民王某是某高校的一名教授,同时担任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2月份取得董事费收入3万元。则王某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4800

B.6760

C.5840

D.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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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蓝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某发生交通意外,无法主持董事会,则()。

A.由谢某指定的副董事长主持

B.由副董事长主持

C.由谢某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D.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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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案情:兴华股份有限公司是兴业实业公司与其他两个公司一起于1992年5月14日在上海发起设立的。该公
司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成立时,不仅发起人拥有公司的股份,公司的董事、经理和部分职工也拥有公司的股份。 1995年10月16日,兴业公司将其所有的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5000股,价值50万元转让给宏达贸易公司,银货两讫并签订了转让协议。同年11月,股票行情下跌,股市萧条,宏达公司致函兴业公司,主张上次转让股票无效,理由是双方虽然交换了股票和股款,但这些股票没有背书过,故转让行为无效;而且据说发起人不能转让其所拥有的本公司的股份,所以转让行为更是无效的。兴业公司不同意宏达公司的主张,认为转让的股票虽然尚未背书,但双方已签订了转让协议,协议规定双方交换股票股款,协议即生效。既然协议已生效,那么转让行为就是有效的。宏达公司在股市繁荣时迫切要求买下兴业公司所有的股票,股市萧条时又声称转让行为无效,这是违背诚信原则的。 在此股市萧条时,兴华公司的几个董事和一些职工也沉不住气了,看到公司股票逐日下跌,怕损失越来越大,打算尽早抛掉手中拥有的本公司的股票。 在与兴华股份有限公司经常业务往来的客户中,个体户李某也持有兴华公司的股票。1995年12月,李某因经营不善而造成严重亏损,负债累累,其大量债务中也有欠兴华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李某找到公司负责人,请求兴华公司以市场价、或者略低于市场的价格买下他所拥有的该公司的股票3000股,帮助他渡过难关,公司负责人婉言拒绝了。李某又请求兴华公司赊一批货给他,他愿以这3000股股票为抵押,也遭到了公司的拒绝。李某非常不高兴。兴华公司的法律顾问向其指出,公司不能接受他的请求是因为那是违法的。 问题: (1)兴业公司和宏达公司签订的股票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2)兴华公司的董事在能否转让其拥有的本公司股份?为什么? (3)兴华公司能否接受李某的建议,向其收购本公司的股票或以此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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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日,该公司董事会就修改合作企业章程进行表决时,下列各项表决方式中,符合规定的是。()。

A.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B.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C.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D.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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