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额支付系统委托收款业务的后续处理中,对以单位为付款人的拒绝支付款项的业务,业务处理完毕后以下需由银行留存备查的材料不包括()。
A.《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
B.《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二联
C.《托收凭证》第三联
D.《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
A.《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一联
B.《拒绝付款理由书》第二联
C.《托收凭证》第三联
D.《银行承兑汇票》第二联
A.只有录入柜员才能对信息进行修改,非录入柜员经授权后亦可做“委托收款往账删除”
B.录入资料有误的,柜员可执行“[410006]小额委托收款往账-小额委托收款往账修改”交易进行信息修改
C.只有“已复核”状态的往账才能修改或删除
D.录入资料有误的,录入柜员可执行“[410006]小额委托收款往账-小额委托收款往账删除”交易进行信息删除
A.客户个人存折(卡)
B.《业务交易单》
C.《业务凭证》第一联
D.《业务凭证》第二联
A.用《业务交易单(带回单)》打印交易结果,用两联的《业务凭证》收取手续费,由经办柜员签名确认
B.《支付通存通兑业务委托书》加盖附件章作《业务交易单》的附件
C.《业务交易单》和《业务凭证》的第一联加盖业务处理章作记账传票
D.业务交易回单和《业务凭证》第二联加盖业务处理章,连同身份证和存折(卡)交回客户
A.柜员在记账凭证加盖业务处理讫章,在已审核的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带有联行行号的结算专用章。
B.如本行(社)不办理相关支付系统业务,须在托收凭证第一、二联的备注栏加盖“款项收妥请划收××(行号)转划我行(社)”戳记
C.柜员根据已审核的托收凭证第二联,录入/补录托收登记簿,并将其进行专夹保管
D.记录完毕后,柜员将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连同有关债务证明一并采用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等方式寄发付款人开户行(社)
A.接收来账的当日执行“[200700]报表打印”交易,打印当日的来账清单专夹保管
B.每日机构签退前,柜员操作“[410078]查询打印业务”交易,以查询当日未及时处理的来账挂账,做好记录,于当日或次日及时处理
C.发送失败的退汇往账,注销后再重新退汇时,需在新的退汇凭证注明原退汇交易的日期、操作柜员、交易流水号和重汇原因
D.若“联行来账凭证”作重空管理的联社,须执行“[029260]手工销号”交易,核销已使用的“联行来账凭证”
A.执行该交易可以根据原始凭证的信息生成扣账流水号
B.发出往账的次日执行该交易,可以打印上一工作日的往账清单
C.执行该交易可以查询业务的往账状态
D.执行该交易可以查询当日未及时处理的扣账及往账
A.每日机构签退前,柜员需执行“[492009]汇款扣账业务-查询汇款业务扣账流水”,“[410078]查询打印业务”交易,以查询当日未及时汇出的扣账或系统未能及时处理的往账
B.客户用《结算业务委托书》进行汇款时,经办柜员需在第一联加盖业务处理章作客户回单,第二联加盖附件章作扣款凭证的附件,第三联加盖附件章作汇出汇款凭证的附件
C.往账录入和复核交易打印在同一张《业务交易单》上,若录入的往账要删除则不可以将信息打印在同一张《业务交易单》
D.注销后的往账再重新录入复核时,需在新的汇出汇款凭证上注明原往账的日期、操作柜员、交易流水号以及重汇原因
A.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全额清算资金
B.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C.小额支付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D.小额支付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全额清算资金
A.非本联社的普通汇兑来账挂账,可执行“[410079]小额查询打印业务-来账查询处理”交易中的“手工入账”按钮功能把来账转发给未上线的联社
B.对于支付业务异常来账处理后,可以执行“[492031]异常来账处理查询”交易查询来账处理情况
C.对当日处理的手工入账错误,可于次日执行“[492015]支付业务撤销/冲账”交易进行撤销
D.若接收的普通汇兑来账收款人为非本社(行)开户的账户,可执行“[410079]小额查询打印业务-来账查询处理”交易中的“手工入账”按钮功能将来账转发至开户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