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30岁,1998年4月因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2000年5月,甲教唆乙 (1984年10月生)与一名痴呆女性强行发生性关系,甲在一旁观看取乐,但其本身并未与该痴呆女子发生性关系。乙回家后,被其父发现异常,随后追问出真情,将乙捆绑后送至当地公安机关。乙到案后说出行为的前因后果,公安机关遂将甲抓获归案。本案应如何处理?( )
A.对甲的犯罪行为应当从重处罚
B.对甲的犯罪行为应当加重处罚
C.对甲应当撤销缓刑,对其强奸罪判处刑罚后,与其侮辱罪所判的2年有期徒刑实行数罪并罚
D.乙成立自首,对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CD乙已满14周岁,属于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可以构成强奸罪。甲与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其中甲为教唆犯,乙为实行犯。甲教唆的乙不满18周岁,根据《刑法》第29条的规定,对甲的犯罪行为应当从重处罚。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甲在缓刑考验期间犯罪,对甲应当撤销缓刑,对其强奸罪判处刑罚后,与其侮辱罪所判的2年有期徒刑实行数罪并罚。所以,选项C正确。乙虽然不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经亲友规劝、由亲友送去投案的,也视为自动投案。乙在投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与甲的全部罪行,所以成立自首,对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选项D正确。因此,正确答案为选项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