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出租房屋一间给乙,每月租金300元,该300元租金属于民法上的()
A.可分物
B.种类物
C.从物
D.孳息物
E.特定物
A.可分物
B.种类物
C.从物
D.孳息物
E.特定物
A.乙公司有权使用和转租房屋
B.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C.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D.若甲公司在租赁期内出售该两间房屋,则乙公司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1)如何认定甲授权乙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2)如何认定甲与丁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3)对于家具的毁坏,丙应当如何主张损害赔偿?为什么?
A.由于未办理过户登记时间超过 2 年,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由于二人未办理过户登记,甲仍享有房子所有权,应由甲享有租金
C.甲乙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仍归甲,租金属于交付后产生的孳息,应归乙
D.房屋所有权归乙,因甲乙已完成实际交付,乙可以收取该租金
A.以受到欺诈为由,主张终止租房合同的协议无效
B.主张该终止租房协议不发生终止租房合同的效力
C.要求甲恢复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
D.要求甲因其欺诈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2008年8月20日,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自有住房一套出租给乙居住,每月租金2000元,按月收租,租期二年。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当日,乙交付了押金和租金后入住。此后,乙每月按期交租。2009年2月,甲因欠丙60万元,便将该房屋抵押给丙,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合同约定:如甲不能在2009年6月底还债,该房屋归丙所有。后甲在2009年6月底未能还债,丙于是在2009年7月起开始主张实现其抵押权,要求乙向其缴纳租金,乙以自己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丙无权收取租金为由拒绝。此后,即从2009年7月至2010年5月,无论甲、丙怎样催促,乙既拒绝向甲交租,也不向丙交租,遂甲决定终止租赁合同。
问题:
(1)甲能否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给丙?为什么?
(2)甲与丙签订抵押合同后,抵押权是否成立?为什么?
(3)抵押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为什么?
(4)甲是否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房屋?为什么?
A.业主将自家的一间卧室出租给他人
B.业主将自家厨房改成卧室出租以获取利益
C.业主将自己的经济适用住房出租给他人做仓库用
D.业主在租赁曲线内单方面提高租金水平
A.甲与乙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B.乙应返还房屋,但无需返还租金
C.乙应返还房屋和租金给甲
D.乙和丙离婚后,与甲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
A.洪山街道办事处将其临街房屋出租给郑海的行为
B.城市监察分队对郑海服装店的查封行为
C.郑海向区法院的起诉行为
D.区法院的依法裁判行为
2007年2月,甲、乙签订了为期3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就该房屋租赁关系而言,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如果承租人乙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甲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B.房屋租金由甲乙自愿协商确定,法律并无最高数额限制
C.甲将房屋卖给他人后,若新房主不愿继续出租,则其有权要求终止租赁合同
D.该租赁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A.甲丙买卖有效,乙应搬出该房
B.甲丙买卖有效,但乙有权继续居住
C.甲丙买卖无效,丙不能取得所有权
D.甲丙买卖无效,但丙可以取得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