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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素质,是指农民这一特定范畴的某一种属性在社会实践中的抽象体现,它分为个体和群体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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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变
B.消灭了农村的贫穷落后
C.提高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D.粮食生产获得了巨大丰收
A.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B.农业集体化
C.新经济政策
D.社会主义工业化
A.提升村容村貌,加快城镇化建设
B.发展壮大乡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C.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文明乡村
D.提高村民素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A.商人:商品
B.赌球:球员
C.工人:机器
D.无产者:资本家
A.掌握系统化方法有利于实现整体最优目标
B.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C.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D.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A.掌握系统化方法有利于实现整体最优目标
B.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C.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D.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每个参与其中的人在基本权利上都是平等的,而现在的农民却因其身份,不能以平等的基本权利参与商品经济,时下的一些称谓,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如“农民企业家”,“农民工”,虽然职业已经改变,但其本人身份未变,从而在经营、贸易和出卖劳动力使用权等各方面,都会因“农民”的身份而受到歧视和损害。
广西宜州市合寨村农民自发组建的“村民委员会”,以“村民”自居,表现出中国农民对权利平等的要求。国家以法律认可了“村民”这一提法,承认了农民在本村公共权利和公共事务上的平等权利,这是一个进步。但“村民”的权利还是限于本村,并未扩展至乡镇至县至市至省至全国,还没有真正确立“公民”的地位和权利。这样,农民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就被迫处于劣势地位,不仅受歧视、受损害,更不能充分地发挥其聪明才智,不能平等地利用社会条件和资源提高自己和后代的素质技能。而这又势必制约中国商品经济的总体发展,使已经建立的初级社会主义制度不能体现其在世界商品经济发展中的优越性,从而也不能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根据上文,以下对“市民”和“农民”两种身份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市民能够以平等的基本权利参与商品经济
B.集体制和户籍制的限制会使农民因身份而受到歧视和损害
C.因身份而使农民在商品经济竞争中被迫处于劣势或许会影响中国商品经济的总体发展
D.“村民”概念为法律所认可,为农民争取到了更多的公民权利
A.华西村
B.小岗村
C.叶桥村
D.水利村
A.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
B.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C.有利于建立面向农村市场的工业生产和流通体系
D.有利于缓解逆差过快增长,减少贸易摩擦,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