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m_q_title.png)
犯罪的直接故意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的危害社会的结果()。
A.应当预见并希望发生
B.已经预见并希望发生
C.认识到并希望发生
D.明知并希望发生
![](https://static.youtibao.com/asksite/comm/h5/images/solist_ts.png)
A.应当预见并希望发生
B.已经预见并希望发生
C.认识到并希望发生
D.明知并希望发生
A.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B.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C.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时的心理态度
D.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时的心理态度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的心理态度。
A.犯罪人对自己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
B.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所持
C.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效果所持
D.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的危害社会结果所持
A.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B.犯罪过失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C.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当受到谴责
D.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意味着反对“主观归罪”
A.犯罪故意的构成要素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B.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C.故意犯罪行为人并不希望行为结果发生
D.故意犯罪行为人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直接故意心理态度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结果是()。
A.明知并放任发生
B.已经预见并希望发生
C.明知并希望发生
D.已经预见并放任发生
问:桂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参考解析】:本案中,桂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这属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意外事件。
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不是犯罪。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都由于行为人主观缺乏罪过而不构成犯罪。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不是犯罪,这就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与过失;三是损害结果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所谓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虽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结果,但由于当时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无力排除或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例如,扳道工被他人捆绑起来,无法在火车到来之前放下栏杆,造成火车与汽车相撞的重大事故。行为人虽然预见到不放下栏杆会造成重大事故,但他没有能
力放下栏杆,不能排除或阻止事故的发生。由此可见,不可抗力缺乏罪过的意志因素。本案中,桂某因突然发病昏迷,未能及时制止盗窃事件的发生,显然属于一种典型的不可抗力,因而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