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2003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2003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自2003年2月10日至2004年2月10日
B.自2003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2日
C.自 2003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0日
D.自 2003年8月2日至 2005年8月2日
A.自2003年2月10日至2004年2月10日
B.自2003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2日
C.自 2003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0日
D.自 2003年8月2日至 2005年8月2日
A.2009年3月27日
B.2009年3月22日
C.2008年3月27日
D.2008年3月22日
A.2013年3月27日
B.2013年3月22日
C.2014年3月22日
D.2014年3月27日
A.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赵某之妻提出离婚,赵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高某商量对策。高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赵妻娘家,毁其妻容貌。当晚,高某的小孩患急性痢疾,高失约未去,赵独自一人毁了其妻容貌。赵某与高某构成共同犯罪
C.甲将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讲明,要用该枪杀丙,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A.2019年3月20日
B.2019年3月22日
C.2021年3月27日
D.2020年3月27日
A.2017年3月27日
B.2017年3月22日
C.2016年3月27日
D.2016年3月22日
甲购买了一批分箱装的货物(价值6万元),因暂时抽不出人员看管,遂于2月5日与乙约定委托乙保管,保管期限3个月,保管费为3万元。3月4日甲将货物运至乙处。合同到期后甲因资金紧张无力支付3万元的保管费,因此乙将货物留置,并要求甲必须在10天内交费取货,否则将把货物出售,但甲一直未来取货,也未支付保管费。到了第l 1天,乙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导致仓库起火,将甲的货物全部烧毁。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甲与乙订立的保管合同于何时生效?
A.1996年5月14日
B.1996年5月25日
C.1997年5月14日
D.1997年5月25日
A.甲欲杀死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中弹死亡。甲与丙构成共同犯罪
B.高某之妻提出离婚,高坚决反对,并与其好友王某商量对策。王某说,想办法把她脸弄伤,让她不能再嫁人。于是两人合谋买了一瓶强酸装入喷雾器内,并约定某晚一起去高妻娘家,毁其妻的容貌。当晚,王某的小孩患急性肠胃炎,王最终失约未去,高独自一人毁了其妻的容貌。高某与王某构成共同犯罪
C.甲将其依法持有的猎枪寄存乙处,某日甲至乙处,对乙未讲明,请乙交还猎枪,甲遂持枪杀丙。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D.张某、李某经共谋后于深夜蒙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一狭窄街巷抢劫。张叫李把住街口,防止他人进来,自己深入街巷,持刀抢劫了一妇女现金3000元。张欲独吞此款,对李讲该妇女身上一分钱都没有,李信以为真。张、李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
A.银行可根据约定直接取得此玉佩以抵偿乙的债务
B.因为乙不是玉佩的所有权人,该质押关系无效
C.银行可以善意取得质押权,银行有权拍卖该玉佩
D.银行可以行使质押权,但对给甲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