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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除外。
A.非金钱之债
B.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C.为实践性的
D.履行费用过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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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非金钱之债
B.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C.为实践性的
D.履行费用过高的
A.债务人
B.人民法院
C.仲裁机构
D.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
A.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B.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C.可以向仲裁机构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D.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A.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B.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C.可以向仲裁机构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D.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A.处理权
B.留置权
C.处分权
D.代位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A.债权人
B.债务人
C.第三人
D.次债务人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A.债务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B.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C.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D.债务人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全部债权
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
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
乙对丙的10000债权
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