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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案情: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丁。甲、乙分别将持有丁公司的20%股权转让给庚,受让股权后,庚持

有丁公司股权的40%,甲、乙、丙分别持有丁公司股权的20%,庚依约支付了股款并参与了公司经营。但是丁公司的股东名册及相应的工商登记并未变更。嗣后,丁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庚以甲乙未协助办理工商登记,股权转让尚未生效为名将两者告上法庭,声称股权转让尚未生效,要求两者退回股款。试对该案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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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涉及的是股权登记的效力问题。
作为一种相对必要登记事项,登记是股权转让的生效还是对抗要件。对此学界和实务界均存不同见解,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股权转让生效要件说,该说认为股权登记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二是对抗要件说,该说认为是否办理股权登记,解决的是股权转让是否能够对抗第三人的问题,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股权转让本身的效力判断并不依赖于股权登记。如若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且股权交付后,公司怠于前往登记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合同自身的效力和股东权交付的效力并不因此受到影响,只不过股东权转让双方不能凭转让合同或股东名册对抗善意第三人而已。
笔者认为,股权变更涉及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而登记对这两者的效力是不同的。(1)股权变更的内部关系上,不以是否登记作为股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因为公司应经知悉并同意转让方转让股权的前提下,当转让方与受让方履行了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方让渡了自己原有的股权,受让方已获得了转让方作为公司股东的各种权利,即完成了股权的事实交付,同时实现了股东投资的财产利益和其他权益,体现了权能转移的价值。(2)股权变更的外部关系上,股权变更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然,这里的第三人是指除公司与公司股东以外的公司的债权人或其他第三人。因为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时候,要求股权变更的公示和公信力,以利于维护交易安全。转让方将股权在新老股东之间转让完毕的情况通知公司后,公司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相当于由公司进一步完成股权法律上的交付,从而体现权属变更的价值,符合交易安全的要求。如果股东已发生变更而未完成变更登记的,应以登记文件为准,由登记文件中记载的原股东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由公司或对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负有责任的公司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变更中,将股权变更登记作为对抗要件而不是生效要件,也是符合公司法的旨趣的。根据《公司法》第33条第3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本案中,法院应当驳回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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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企业资不抵债。对合伙债务,甲、乙应承担(

甲、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合伙企业资不抵债。对合伙债务,甲、乙应承担()。

A.无限按份责任

B.有限按份责任

C.无限连带责任

D.有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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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
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2年

D.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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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甲被推选
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后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债权人只能要求甲清偿全部债务

B.债权人只能要求甲、乙清偿全部债务

C.债权人可以要求丙、丁清偿全部债务

D.债权人可以要求甲、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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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 由乙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 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 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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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一年后,甲拟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转让给丁,乙、丙不同意。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由己或丙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B.由乙和丙共同购买甲拟转让给丁的出资

C.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乙和丙均不愿意购买,甲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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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2014年5月,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了五环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3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公司的出资份额全部转让给丁,甲乙二人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份额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无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则丙有权将出资份额转让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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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了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2008年9月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会议由甲召开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一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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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王某与甲、乙、丙3人合伙成立了一个汽车修理部,为普通合伙企业,由王某、甲、乙各出资1万元,丙提供技术入伙,4人
平均分配盈余。4人办理了有关手续,租赁了房屋,并订立书面协议。1年后,由于经营状况不好,甲抽回了自己的1万元资金。汽车修理部继续经营了半年后决定散伙,此时已亏损3万元。根据案情,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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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甲工程公司是由乙公司、丙某和丁某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扩大经营,甲公司在外地设立了戊分公司及庚全资子公司。戊分公司因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需承担巨额债务,对该债务负有清偿义务的法律主体是()。

A.甲公司

B.乙公司

C.戊分公司

D.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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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B.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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