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是由A、B、C三方各出资400万元设立的,2008年末该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余额为:实收资本为1 200万元,资本公积为300万元。盈余公积为12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120万元。为扩大经营规模A、B、 C三方决定重组公司,吸收D投资者加入,且四方投资比例均为25%。则D投资者至少应投入资本总额为() 万元。
A.200
B. 250
C. 270
D. 580
A.200
B. 250
C. 270
D. 580
A.400万中的360万为公司资产
B.甲未履行出资义务
C.乙应将400万还给甲
D.乙违反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
A.313.5
B.351
C.151
D.133.5
(1)投资者A以一台设备投入甲公司作为增资,该设备原价180 000元,已提折旧95 000元,投资合同中约定的价值为126 000元。
(2)投资者B以一批原材料投入甲公司作为增资,该批材料账面价值105 000元,合同约定价值110 000元,税务部门认定应交增值税税额为18 700元。投资者B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资者C以银行存款投入甲公司390 000元。
要求:假定以上合同约定的价值是公允的。
(1)编制甲公司接受投资者A和B追加投资时的会计分录。
(2)编制投资者C出资时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二级和三级明细科目。)
2018年8月,因有一名监事辞职,于是股东丁召集并主持了公司的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决定由股东戊担任公司监事。
2019年3月,大兴公司决定由总经理丁负责购买零件设备。同年4月,在丁的促成下,大兴公司与四海公司签订购买合同,而丁是四海公司的大股东。
问题:大兴公司与五湖公司的设备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A.李某系该公司重要股东,未出席此次股东会,该决议无效
B.对李某除名的决议,李某有利害关系,没有表决权,此决议有效
C.公司对李某除名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应的减资程序或安排其他主体交纳相应的出资
D.在李某除名相关登记事项变更完成之前,若公司对外债务不能清偿,李某仍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A、B、C三家国有企业拟投资组建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共同草拟了一份公司章程。其条款要点如下:
(1)公司由A、B、C三方组建。
(2)公司为以从事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3)A方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5%;B方以现金30万元人民币及机器设备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C方以土地使用权及厂房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5%。
(4)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7人组成,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5)公司存续期间,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出资方可以抽回自己的投资额。
(6)公司产生利润,缴纳所得税后,应按约定比例直接分配给各出资方。即按A方30%,B方40%,C方30%进行利润分配。
请分析说明上述章程条款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什么?
A.A与E
B.C与D
C.D与E
D.A与B
E.C与E
(1)在A公司不能履行对丙的全部债务时,丙能否请求乙偿还?为什么?
(2)在A公司不能履行对丙的全部债务时,丙能否请求甲偿还?为什么?
A.10
B.20
C.100
D.110
A.甲向丙转让股权,应当提前30日通知乙
B.甲向丙转让股权没有任何限制规定
C.甲对外转让股权事项应通过股东会表决
D.乙不同意甲对外转让股权的,甲可以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