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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关某是个体工商户。11月5日,县工商局突然以关某进行偷税、漏税、收售假冒伪劣产品为由,吊销

了关某的营业执照,并在当日给关某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日期是10月10日。11月12日,关某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

请问:市工商局的做法正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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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个体工商户谢某就县工商局拒绝向其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驳
回了谢某的复议请求。谢某不服而起诉

1.本案中,复议机关可以是?()

A:县政府

B:县工商局

C:市工商局

D:市政府

2.本案的被告是()

A:县工商局

B:复议机关

C:县工商局和复议机关

D:县工商局或复议机关

3.若法院判决责令县工商局限期向谢某颁发营业执照,则对于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应当()

A:宣告无效

B:撤销

C:驳回

D:判决确认违法

4.谢某应当自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诉讼

A:7

B:15

C:30

D: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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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甲县、乙县、丙县均为某市所辖范围内的县,而丁区属该市的市辖区。2009年3月5日,高某在甲县收购假酒,
运往乙县销售,途中经过丙县。丁区市民得知消息后,向丁区工商局举报,丁区工商局在丙县对高某作出没收假酒、处4000元处罚决定。关于该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A.丁区工商局接到举报,对该案件有处罚权

B.丁区工商局应该告知丙县工商局,由丙县工商局进行处理

C.丁区工商局应该告知乙县工商局,由乙县工商局进行处理

D.丁区工商局应该告知某市工商局,某某市工商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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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刘某是个体工商户。2013年8月30日,县工商局突然以刘某未办理年检为由吊销了刘某的营业执照,并在当
日给刘某送达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的日期是2013年8月10日。2013年9月4日,刘某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工商局以超过复议期限为由不予受理。 问:市工商局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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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个体工商户刘某于2000年1月20日因不服县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而申请复议。市工商局受到
申请书后,直到2000年3月20日仍未作处理,该公民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A.不予受理,因超过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15天的法定起诉期

B.告知该公民仍应等待复议决定后再起诉

C.予以受理

D.告知该公民向省级工商局反映要求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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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个体工商户刘某于2000年1月20日因不服县工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而申请复议。市工商局收到申请书后,
直到2000年3月20日仍未作处理,该公民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如何处理?()

A.不予受理,因超过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后15天的法定起诉期

B.告知该公民仍应等待复议决定后再起诉

C.予以受理

D.告知该公民向省级工商局反映要求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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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二)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 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本案的管辖法院是()。

A.甲县基层人民法院

B.乙县基层人民法院

C.A省中级人民法院

D.A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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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个体工商户甲就县工商局拒绝向其颁发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局驳回了甲的复议请求,甲不服而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中县市两级工商局为共同被告

B.本案中法院既要审查县工商局行为的合法性,又要审查市工商局复议程序的合法性

C.如果法院判决责令县局期限内向甲颁发营业执照,则应当判决撤销市局的复议书

D.如果法院审查认为县局行为合法,市局复议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判决确决复议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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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2015年9月1日,王某与刘某因追求同一个女生而大打出手,A县某乡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对两人处以

5日拘留,并分别处以500元罚款。刘某被放出后,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欲提起行政诉讼。在提起诉讼前,因生意需要出海,在同年的10月1日被海盗抓住关押至一座小岛。刘某的父母双在,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

1、若刘某被关押后死亡,有权对乡派出所的处罚提起诉讼的是()。

A.刘某的父亲

B.刘某的母亲

C.刘某的姐姐

D.刘某的弟弟

2、若刘某在出海前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的被告是()。

A.A县公安局

B.A县政府

C.乡政府

D.派出所

3、若刘某在出海前提起行政诉讼,王某虽没有提起诉讼,但可以作为()申请参加诉讼。

A.被告

B.原告

C.第三人

D.无关人员

4、若刘某在2016年11月9号被人救出,此时刘某能否对派出所的处罚提起行政诉讼?()

A.不可以,因为距离刘某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已经超过六个月

B.不可以,因为距离刘某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已经超过三个月

C.不可以,因为距离刘某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已经超过60天

D.可以,因为刘某被海盗关押,属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因此被耽误的期限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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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如果李某请了律师作为他的诉讼代理人,那么本案的行政诉讼当事人是()。

A.李某

B.律师

C.B县工商局

D.A县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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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

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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