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果木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的收入为136万元(含税),当月发出货物时收取包装物押金4.12万元,定期2个月收回,另外当月没收逾期未退的包装物押金为2.34万元。该企业本月应确认的销项税额为()万元。
A.15.64
B.15.92
C.16.12
D.17.80
A.15.64
B.15.92
C.16.12
D.17.80
A.(10+0.585+2.34)×10%=1.29(万元)
B.(10+0.585)×10%=1.06(万元)
C.[10+(0.585+2.34)÷(1+13%)]×10%=1.25(万元)
D.[10+0.585÷(1+13%)]×10%=1.05(万元)
A.(904000+6780)×13%=118401.4(元)
B.904000×13%=117520(元)
C.(904000+6780)÷(1+13%)×13%=104780(元)
D.[904000+6780÷(1+13%)]×13%=118300(元)
A.23.4
B.15
C.20
D.16.6
A.1.59
B.2.64
C.2.30
D.4.94
(60 +2. 32) ×16 %=9.97
[60 +2. 32÷ (1+16%)] x 16%=9.92
60×16%=19.6
(60 +2. 32) ÷ (1+16%) ×16%=8.6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货物适用13%增值税税率,8月份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型商场,开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同时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65万元(含增值税,与销售货物不能分别核算); (2)销售乙产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2.6万元; (3)将自产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成本价为20万元,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税务总局确定该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 (4)销售3年前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每辆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60万元,税额7.8万元;另外支付购货运费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额为0.54万元; (6)从农产品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一批(不适用进项税抵扣核定扣除办法)作为生产货物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金额为30万元,税额为0.9万元。同时支付给运输公司的运费5万元(不含增值税),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税额为0.45万元。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7)当月租入商用楼房一层,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5.22万元。该楼房1/3用于工会的集体福利项目,其余为其余管理部门使用。 以上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请计算:(1)计算(1)—(4)业务的销项税,(5)业务的进项税税额;(2)计算本月企业应纳的增值税税额合计数。 (要求有计算过程,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
A.2.78
B.3.46
C.3.62
D.3.74
A.6.80
B.2.06
C.8.16
D.11.66
A.20 000
B.27 120
C.24 000
D.22 600
06
6.80
8.16
11.66
A.0
B.4.2
C.22.40
D.2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