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 500万元。 (2)销售成本1
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 500万元。 (2)销售成本1 1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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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100—670—480—60—40—50=170(万元)(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50一2500×15%=450—375=75(万元)(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15—9=6(万元)(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30—170×12%=9.6(万元)(5)“三费"应调增所得额=3+29—150×18.5%=4.25(万元)(6)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25=270.85(万元)(7)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70.85×25%=67.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