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ABIS柜员需采用“密码+主管指纹授权认证”方式登陆ABIS系统时,须填报《指纹异常柜员使用“密码+主管指纹授权认证”方式审批表》,经该ABIS柜员所在机构的()签字确认并加盖()后,上报至管辖行运营管理部门。
A.分管行长
B.运营主管
C.业务专用章
D.公章
A.广州银行柜员工号维护申请表
B.广州银行验印系统柜员维护申请表
C.广州银行验印系统机构维护表
D.支行验印柜员设置表
A.由原经办柜员选择抹账交易,打印抹账记账凭证,与原错误凭证要素核对无误后,加盖业务办讫章;
B.在原错误的记账凭证上批注“已用×××(抹账记账凭证号)抹账”字样。
C.对抹账后需重新记账的,应在新记账凭证上批注“重记××××(原错误记账凭证号)错账”字样;
D.在原始凭证摘要栏上用红字批注“××××(重新记账凭证号)重新记账”字样,原始凭证附原错误记账凭证后。
A.发报日期
B.经办柜员号
C.未授权报文
D.收报行
A.换人复核
B.保存柜员本人
C.运营主管
D.二级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