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乙公司久拖工程款不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工程款150万元。在案件开庭审理
A.不予受理,告知丙某可以另行起诉
B.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C.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D.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A.不予受理,告知丙某可以另行起诉
B.作为新的诉讼受理,合并审理
C.作为诉讼标的变更,另案审理
D.作为诉讼请求增加,继续审理
A.请求承兑银行对丙公司拒绝付款
B.请求乙公司返还汇票
C.请求乙公司返还35万元价款
D.请求丙公司返还汇票
A.2008年9月,甲致函乙要求其给付工程款
B.2009年1月,乙公司负责人在酒席上向甲施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宽限一年,2007年底一定付款
C.2010年4月,甲向人民法院起诉
D.2010年3月,乙公司承认该债务存在,但其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拒绝支付
A.2006年9月,甲致函乙要求其给付工程款
B.2007年1月,乙公司负责人在酒席上向甲施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宽限一年,2007年年底一定付款
C.2008年4月,甲向人民法院起诉
D.2008年3月,乙公司承认该债务存在,但其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拒绝支付
A.2006年9月,甲致函乙要求其给付工程款
B.2007年1月,乙公司负责人在酒席上向甲施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宽限一年,2007年年底一定付款
C.2008年4月,甲向人民法院起诉
D.2008年3月,乙公司承认该债务存在,但其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因而拒绝支付
A.2004年9月,甲致函乙要求其给付工程款
B.2005年1月,乙公司负责人在酒席上向甲施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宽限一年,20年年底一定付款
C.2005年12月,乙公司新任负责人称该债务系前任领导所欠,自己概不负责
D.2006年5月,乙公司承认该债务存在,但其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拒绝支付
E.2006年3月,甲向人民法院起诉
A.2004年9月,甲致函乙要求其给付工程款
B.2005年1月,乙公司负责人在酒席上向甲施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宽限一年,2005年年底一定付款
C.2005年12月,乙公司新任负责人称该债务系前任领导所欠,自己概不负责
D.2006年5月,乙公司承认该债务存在,但其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拒绝支付
E.2006年3月,甲向人民法院起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的证明后,免予承担赔偿乙公司1万元损失的责任
D.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承担1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
A.仲裁庭组成之前
B.仲裁庭裁决之前
C.仲裁庭首次开庭之前
D.法院受理之前
A.该案件应当公开审理
B.该案件不应当公开审理
C.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后决定是否公审理
D.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开审理
甲公司与乙公司(建筑企业)于2001年4月签订一买卖合同,约定2001年8月30日由甲向乙提供建筑用水泥100吨。同年5月初,甲公司所在地发生洪水灾害,甲公司未将灾情之事通知乙公司。同年8月底,乙公司催促交货,甲公司未交。同年9月30日,甲公司发货,同时致函乙公司,表明因受水灾而致迟延交货事实。乙公司因延期收到水泥而影响工程进度,被发包方扣罚工程款1万元。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A.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B.甲公司因不可抗力而迟延交货,对乙公司被扣罚的1万元只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甲公司在取得主管机关有关灾情证明后,免予承担赔偿乙公司1万元损失的责任
D.由于甲公司未能及时通知乙公司不能按时交货,故应向乙公司承担1万元损失的赔偿责任
A.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
B.乙公司可以就该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C.甲公司或乙公司可以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
D.甲公司可以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