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评标评审结果确定之前,泄露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参与的评标评审项目有关信息
B.私下接触投标人
C.提供虚假材料,获取专家资格
D.不按规定参加培训
A.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B.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C.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D.监察机关
A.标底扣除招标人拟允许投标人获得的利润
B.计算标底时的直接费与间接费相加
C.由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根据报价的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
D.承包商的预算
E.咨询公司提供的价格
A.澄清的范围只包括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B.供应商澄清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现场口头解释
C.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D.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澄清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
A.表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附身份证)
B.个人文化、专业简历(附学历证)及个人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C.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D.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
A.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应向社会公布,以体现招标活动的公开性
B.评标委员会可以由7人组成
C.评标委员会可以由9人组成,其中经济专家2人,技术专家2人
D.评标委员会可以由5人组成,其中经济专家2人,技术专家2人
E.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人的意思推荐中标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