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某月委托丁公司加工B半成品(
属于应税消费品)10万件。有关经济业务如下:(教材例题未涉及消费税)(1)1月20日,发出A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60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2)2月20日,支付半成品加工费120000元,支付应当交纳的消费税66000元,该半成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抵扣,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5600元。如果:2月20日,支付半成品加工费120000元,支付应当交纳的消费税66000元,该半成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5600元。(3)3月4日,用银行存款支付运费10000元,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900元。(4)3月5日,上述半成品100000件(每件计划成本为65元)加工完毕公司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做出有关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