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五欲自己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向杨律师进行咨询,杨律师提供的下列咨询意见中,不正确的是()。
A.成立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10万示,且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
B.成立一人公司后,李五作为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李五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不得设立两个一人公司而且李五投资的一人公司也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A.成立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10万示,且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
B.成立一人公司后,李五作为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李五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不得设立两个一人公司而且李五投资的一人公司也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4年1月,周某、吴某、蔡某和其他十人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记载,周某为第一大股东,出资55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股东认缴的出资应当在公司成立后的6个月内缴足。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和议事规则未作特别规定。
2018年3月,蔡某认缴的出资经催告仍未足额缴纳,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蔡某补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蔡某以甲公司的请求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拒绝。
2018年4月,昊某拟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李某,并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周某同意,其他股东反对。吴某认为周某代表的表决权已过半数,所以自己可以将股权转让给李某。吴某遂与李某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2018年5月,为提高市场竞争力,甲公司拟与乙公司合并,并召开股东会会议进行表决,股东钱某投了反对票,其他人赞成,决议通过。钱某提出退出甲公司,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遭到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蔡某拒绝甲公司诉讼请求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吴某认为可以将股权转让给李某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甲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收购钱某股权?简要说明理由。
A.侯某只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即可转让,无须征得同意
B.只要钱某同意,则侯某可以向赵某转让股权
C.只要钱某、孙某同意,则侯某可以向赵某转让股权
D.只要李某、郭某、高某同意,则侯某可以向赵某转让股权
A.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B.李某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C.李某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D.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A.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B.李某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C.李某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D.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
A.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B.李某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
C.李某应当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D.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A.一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予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首期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70%
D.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股东会职权时作出的决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张某拟与王某、赵某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因张某不愿以自己名义投资,遂与李某约定,李某为名义股东,张某为实际出资人并享有投资收益。 后李某按照约定,认缴出资 100 万元,设立了甲公司。李某被记载于甲公司股东名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王某、赵某认缴的出资全部缴足,李某认缴的出资张某仅实际缴纳 60 万元。
甲公司经营期间,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在甲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并造成了损失。张某得知后,要求李某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为防止李某继续损害自己的利益,张某要求甲公司将其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遭到 王某、赵某反对,双方发生争议。 在变更股东的争议未解决前,甲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权人郑某以李某未完全履行 出资义务为由,要求李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某以其为名义股东为由抗辩。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能否变更为甲公司股东?简要说明理由。
(3)李某是否有权拒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A.不能,因为新设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超出了两厂的生产经营范围
B.不能,因为新设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与两厂的经营范围不属于同一类型
C.可以成立,但两厂必须依法按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自己的生产范围
D.可以成立,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不受出资人的生产经营范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