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37条第一款;“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
试说明:(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的特征。(3)本条所讲的“猥亵”和“侮辱”的含义。
试说明:(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的特征。(3)本条所讲的“猥亵”和“侮辱”的含义。
试分析该条规定的罪名、罪状类型、犯罪构成特征。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请回答以下问题:
(1)条文中“其他方法”应如何理解?
(2)条文中“人户抢劫”应如何理解?
(3)条文中“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如何理解?
(4)条文中“持枪抢劫”是否应当包括“持假枪抢劫”的情形?为什么?
A.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B.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C.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D.报批劳动教养
A.《刑法》第277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B.《刑法》第1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人损失的……”
C.《刑法》第451条:“本章所称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D.《刑法》第177条第2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