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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重庆市渝北区法院与金都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金都建筑公司为渝北区法院建造新审判大楼,工程完工后,渝北区法院尚欠建筑公司工程尾款人民币200万元未支付,该建筑公司准备起诉渝北区法院要求给付工程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根据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渝北区法院对该案件有管辖权

B.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不具有当事人资格,不能作为当事人

C.渝北区法院由于特殊原因无法行使该案的管辖权,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D.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认为自己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与渝北区法院协商不成,遂请求重庆市高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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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顺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兴业建筑公司就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达成仲裁协议,约定一旦合同
履行发生纠纷,由施工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合同履行发生争议,顺达公司将兴业公司告上法庭。对此兴业公司没有向受诉法院提出异议。开庭审理中,顺达公司举出充分证据,兴业公司败诉已成定局,于是兴业公司向法院提交了双方达成的的仲裁协议。则人民法院应()。

A.继续审理

B.判决该仲裁协议无效

C.如顺达公司对仲裁协议效力没有异议,则裁定驳回起诉

D.将此案移交施工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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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某建筑公司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
但建设单位可以其签订合同时不具备相应资质为由,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则()。

A.法院对此请求应予支持

B.法院对此请求在所修建工程经验收合格后应予支持

C.法院对此请求不予支持

D.法院对此请求在所修建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后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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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2003年3月15日,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与朝阳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公

2003年3月15日,远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与朝阳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朝阳公司承建国际商贸中心大厦,35层框架结构,总高110米,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含地下4层),工期从2003年3月20日至2005年10月30日,合同价款3050万元,预付款650万元,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工程如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远东公司奖励朝阳公司3万元,如未按期完工,每延误一天罚款3万元。

合同签订后,远东公司如约支付预付款,朝阳公司亦如期开工,并按期竣工。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但远东公司除预付款外,再未向朝阳公司支付任何款项。朝阳公司请求远东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远东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严重匮乏,遂欲找理由拒付朝阳公司工程款。经向有关人士咨询,远东公司知道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资质等级证书》规定的承包范围从事总承包活动,不得无证或者越级承包工程。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二级企业可承包30层以下、30米跨度以下的房屋建筑,高度100米以下的建筑物的建设施工。而朝阳公司的资质为二级,显然,其承包本合同工程违反了该规定。远东公司又查阅了相关法律和规章,了解到《建筑法》、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都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据此,远东公司主张合同无效并拒付朝阳公司工程款。朝阳公司则认为即使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远东公司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朝阳公司多次向远东公司交涉无果,遂诉至法院。

请结合有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理论和法律法规对上述纠纷作出分析,给出你的鉴定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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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某城市拟新建一大型火车站,各有关部门组织成立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设计任务书等经市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计委、国务院审批并向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申请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过程中,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与三家中标的一级建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由该三家建筑单位共同为车站主体工程承包商,承包形式为一次包干,估算工程总造价18亿元。但合同签订后,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公布该工程为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批准的投资计划中主体工程部分仅为15亿元。因此,该计划下达后,委托方(项目法人)要求建筑单位修改合同,降低包干造价,建筑单位不同意,委托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法院认为,双方所签合同标的系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前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未取得必要批准文件,并违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故认定合同无效,委托人(项目法人)负主要责任,赔偿建筑单位损失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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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某旧城改造建设,项目包括酒店、写字楼、宿舍楼,建筑周期为20个月,该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某建筑公
司乙作为施工总包商中标,甲、乙双方约定:乙可以将宿舍楼分包给其下属分公司施工。乙将6楼宿舍楼分包给下属分公司A与B,并签订分包协议书。

在实施过程中,A公司因其资金周转困难,随后将工程转交给了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收取10%的管理费,B公司为加快进度,将其中1栋单体宿舍楼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农民施工队。

工程验收时,发现A公司施工的宿舍存在质量问题,必须进行整改才能交付使用,给甲带来了损失,A公司以与甲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又以自己不是实际施工人为由推卸责任,甲遂以乙为第一被告、A公司为第二被告向法院起诉。

【问题】

1.B公司与A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各属于什么行为?

2.A公司施工的宿舍存在质量问题,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为什么?

3.违法分包行为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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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若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就该建设工程签订了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则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签订的数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无效

B.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首先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其余合同均无效

C.江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宏达建筑公司最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其余合同均无效

D.若该建设个程竣工且质量合格,则实际履行的建设工程施丁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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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北京某区法院计划兴建一座审判大楼。在招投标过程中,甲建筑工程公司通过伪造资质证明文件的手段中标,并与该法院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后不久此事被当地市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并强令停工。下列对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A.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B.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法院与甲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

E.甲公司的行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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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某建筑公司2019年9月与A企业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金额400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1000万元的安装工程分包给B企业,并签订分包合同;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该建筑公司9月应缴纳印花税()万元。

A.2.55

B.1.25

C.1.50

D.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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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我市A服务公司因建办公楼与B建设工程总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其后,经A服务公司同意,
B建设工程总公司分别与市C建筑设计院和市D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由C建筑设计院对A服务公司的办公楼水房、化粪池、给水排水、空调及煤气外管线工程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做出工程设计书及相应施工图纸和资料。建筑安装合同约定由D建筑工程公司根据C建筑设计院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依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合同签订后,C建筑设计院按时做出设计书并将相关图纸资料交付D建筑工程公司,D建筑公司依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会同有关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主要是由于设计不符合规范所致。原来C建筑设计院未对现场进行仔细勘察即自行进行设计导致设计不合理,给发包人带来了重大损失。由于设计人拒绝承担责任,B建设工程总公司又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发包人遂以C建筑设计院为被告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追加B建设工程总公司为共同被告,让其与C建筑设计院一起对工程建设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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