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的,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响,情节较重的予以()。
A.警告
B.记过或者记大过
C.降级或者撤职
D.开除
A.警告
B.记过或者记大过
C.降级或者撤职
D.开除
A.正确
B.错误
人民警察值班备勤的基本要求是坚守岗位,(),按时交接班。
A.警容严整
B.履行职责
C.方便群众
D.精神振作
A.禁止在任何电压的输电线路下安放起重机和直接用起重机进行吊装作业
B.在水平方向移动重物时,须使重物与障碍物的净空不于0.5m,在起吊和下放时,不准突然扔下重物
C.不准在索具受力重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作业,更不准起重物就位固定前擅离岗位
D.高空作业人员与普通电缆至少应保持2m以上安全距离
E.高空作业人员站在梯子的最上一级工作时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A.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焦某借到M国探亲的机会滞留不归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林某出国探亲不归,后受雇于N国一间谍组织,回国收集军事情报
C.政府某局局长万某,在参加出国考察团期间,擅离考察团不知去向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丁某出国执行公务,工作完成后得到上级领导批准,留下购买设备
A.李某是省防汛指挥部的领导,当天正逢李某值班,但李某夜间擅离职守,外出赌博,没有及时发现险情并采取措施,致使河堤决口,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B.民警小王无证驾驶单位执勤警车,发生交通意外,造成路人二死三伤,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C.某市工商局要建办公楼,该局局长未经上报以及和局其他领导讨论,将该工程交给某不具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使得该楼建成后不能使用,致使国家财产损失300多万
D.派出所户籍警小丽没有按照规定程序给赵某办理户籍证明,致使户籍证明无效,使得赵某又要重新办理
A.甲虽然叛逃境外,但是并不属于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因此不构成叛逃罪
B.甲构成叛逃罪,并且应当从重处罚
C.甲构成间谍罪
D.对甲应以叛逃罪与间谍罪数罪并罚
问:桂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
【参考解析】:本案中,桂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这属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意外事件。
我国《刑法》第16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不是犯罪。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都由于行为人主观缺乏罪过而不构成犯罪。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不是犯罪,这就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具有三个特征:一是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二是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故意与过失;三是损害结果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所谓不能抗拒是指行为人虽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结果,但由于当时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行为人无力排除或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例如,扳道工被他人捆绑起来,无法在火车到来之前放下栏杆,造成火车与汽车相撞的重大事故。行为人虽然预见到不放下栏杆会造成重大事故,但他没有能
力放下栏杆,不能排除或阻止事故的发生。由此可见,不可抗力缺乏罪过的意志因素。本案中,桂某因突然发病昏迷,未能及时制止盗窃事件的发生,显然属于一种典型的不可抗力,因而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