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8年1月5日将部分产品委托通济公司代销并于当日发出产品,2018年1月18日,通济公司收到代销产品并于2018年2月10日完成代销业务,2月15日创立公司收到通济公司的部分销售货款,则创立公司对该批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A.2018年1月5日
B.2018年1月18日
C.2018年2月15日
D.2018年2月10日
A.2018年1月5日
B.2018年1月18日
C.2018年2月15日
D.2018年2月10日
A.1030
B.1070.4
C.1047
D.1050.4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2019年甲公司有关债券投资业务资料如下:
(1)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B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支付价款2650万元(其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5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30万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额为1.8万元。该笔B公司债券于2017年7月1日发行,面值为2500万元,票面利率为4%,按年付息,上年债券利息于下年年初支付。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管理和核算
(2)2018年1月31日,甲公司收到该笔债券利息50万元,假定债券利息不考虑相关税费
(3)2018年6月30日,甲公司购买的B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480万元。
(4)2018年12月31日,甲公司购买的B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570万元。
(5)2019年年初,甲公司收到债券利息100万元,假定债券利息不考虑相关税费。
(6)2019年3月15日,甲公司将上述债券全部出售,售价2640万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A.公司董事会经审议批准的分配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案
B.2019年1月30日发行未对2018年期末确认的存货跌价准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C.收到某常年客户退回的于2017年1月10日销售的N产品
D.与D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所欠D公司720万元货款中有120万元无需偿还
A.40
B.80
C.50
D.30
A.调整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10万元
B.调整减少应交所得税10万元
C.调整减少留存收益10万元
D.调整增加所得税费用5万元
A.100
B.95
C.117
D.111.15
A.入账价值为975万元
B.购买价款中包含的债券利息,应计入应收利息科目
C.交易费用5万元应计入投资收益科目
D.入账价值为1000万元
7
1.3
1.1
0.6
(本考点2018年已发生变化)计算事项中甲公司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