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由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保监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银保监会()
否
解析:信托公司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由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保监局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银保监会
否
解析:信托公司申请投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由所在地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保监局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并抄报银保监会
A.I、 IV
B.I、 II 、III
C.I 、II 、III、 IV
D.II、 III、 IV
A.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
B.变更持有10%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
C.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
D.证券公司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
A.境内机构拟对已汇出的资金办理减资登记,应变更对外义务出资信息中的出资金额
B.境内投资主体设立或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再投资设立或控制的新的境外企业无需办理外汇备案手续
C.境内投资者收购其他境内投资者境外企业股权的,由股权出让方办理变更登记
D.境内机构因转股、减资等原因不再持有境外企业股权,需办理变更登记
A.新设
B.并购
C.参股
D.股权转让
A.所有权
B.受益权
C.经营管理权
D.控制权
A.证明中方及合作外方资产、经营和资信情况的文件
B.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C.购并或参股项目,应说明拟购并或参股公司的具体情况
D.投标、购并或合资合作项目,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E.境外竞标或收购项目,应报送信息报告,并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有关确认函件
A.新设
B.重组
C.并购
D.参股
A.保险公司
B.信托公司
C.证券公司
D.投资咨询公司
A.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外汇指定银行核定的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指标不超过申请银行的外汇实收资本或合并的营运资金。
B.对外担保余额指标可由外汇指定银行总行(或主报告行)直接使用,也可以分解给经总行(或主报告行)授权的境内分支机构使用。
C.外汇指定银行为境外投资企业提供的融资性对外担保如需履约,可自行办理。
D.外汇指定银行在余额指标项下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境内外汇担保余额及外汇债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其自有外汇资金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