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补办初级会计资格证书所需材料及申请流程
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每年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受理会计资格证书的补办申请。根据省考办通知要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办流程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补办流程分为3步:
1.合格人员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并通过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审核。
2.合格人员通过市财政局会计科邮箱发送证书补办申请材料,邮件标题格式为:合格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市级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报省级财政部门。
3.省级财政部门复核确认后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再转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履行证书补办相关手续。
办理材料需提供补领材料,包括:
1.《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PDF版。
2.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PDF版。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PDF版。
4.近期免冠1寸标准证件数字彩色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
5.身份证信息、姓名信息有误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相关证明扫描件PDF版。
6.修改信息的人员需交回旧证原件至市财政局会计科。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未按时领取的证书,由证书发放机构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逐级提报回收并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销毁。证书销毁后,考生提出领取证书申请,需按证书补发相关流程办理。
市财政局会计科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20日前受理证书补办申请。办理时间需要集中办理。
证书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需携带相关资料。
2.他人代领,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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