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进一步做好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上海市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随着2024年的即将结束,上海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以确保广大会计人员能够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以下是通知的具体内容:
一、全国统一平台的上线与使用
自2024年8月起,财政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简称“全国统一平台”)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和属地关系调转模块已经正式上线。需要进行信息采集、变更或属地关系调转的会计人员,可以通过访问财政部官方网站(https://ausm.mof.gov.cn/index/)提交相关申请。这一平台的上线,极大地简化了会计人员的信息管理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继续教育模块的功能完善
目前,全国统一平台的继续教育模块也已上线并投入使用。所有在该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变更或调入的本市会计人员,都可以通过平台选择合适的网络培训机构进行继续教育。这不仅为会计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学习资源,还方便了他们根据自己的时间和需求灵活选择课程。
三、继续教育的时间安排
2023年度继续教育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24时,学习及测试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24时。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或测试不合格的人员,其继续教育学分将不予确认,且费用不予退还。因此,各位会计人员需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完成学习和测试。
四、2024年度继续教育的要求
2024年度的继续教育原则上应在2024年内完成学习和测试。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可以在2025年进行补学。但为了保证学习效果,建议会计人员尽量在2024年内完成所有继续教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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