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因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的,应当予以辞退。
A.20天
B.30天
C.50天
D.60天
A.1,15,30
B.2,30,60
C.1,30,60
D.2,15,30
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公安人员,应予以辞退。
A.连续超过7天 B.连续超过10天
C. 连续超过15天 D.连续超过30天
A.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
B.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
C.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D.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接受合理安排的
A.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
B.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C.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D.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15天的
A.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
B.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C.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D.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0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40天的
A.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B.在上一年度的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C.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
D.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