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传统国际法将承认分为法律上的承认和事实上的承认。法律上的承认是表示承认国给予新国家或新政府以一种完全的、永久的正式承认,是不可撤回的。事实上的承认是一种非正式的承认,具有临时性、不稳定性,是可以撤销的
B.承认一经作出,两国关系正常化,双方可以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
C.彼此承认各自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并有处理国外财产的权利
D.承认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只在承认之后生效
国家制定、颁布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等行为属于()。
A.行政行为
B.组织行为
C.司法行为
D.立法行为
A.不能引起双方彼此承认对方法律的效力
B.双方可以缔结政治、经济、文化等关系的条约
C.不引起正式外交关系的建立
D.双方彼此承认对方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
E.是一种完全的、无保留的并且不能撤销的承认
A.司法的依据主要是正式的法律渊源,而当代中国司法原则“以法律为准绳”中的“法律”则需要作广义的理解
B.司法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管理的活动
C.司法权不是一种决策权、执行权,而是一种判断权
D.当代中国司法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A.司法的主体是国家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而不是任何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
B.司法是以法律规范为根据,使法律的一般规定具体化
C.司法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
D.司法的对象极为广泛,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成为司法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