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法兼有强行法和任意法的特征,说法错误的是:()
A.和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有更多的强行性规定。
B.从我国公司法的发展来看,呈现出强行性规范逐渐减少而任意性规范逐渐增多的趋势。
C.《公司法》第108条第2款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属强行性规范。
D.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体现了强行性和任意性的双重特征。
A.和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有更多的强行性规定。
B.从我国公司法的发展来看,呈现出强行性规范逐渐减少而任意性规范逐渐增多的趋势。
C.《公司法》第108条第2款规定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职工代表,属强行性规范。
D.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体现了强行性和任意性的双重特征。
A.民法是权利法,它只保护法律加以确认过的权利
B.民法是私法的核心部分,民事立法特别是合同法中要尽量扩大任意性规范的数量
C.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但以前者为主
D.民法奉行私法自治,所以不应该设置强行性规范
A.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属于强行法的范畴
B.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C.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因此任何国际法主体都应当遵守和接受
D.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和强行法不能完全等同
A、特性列举法用于utility事物的创造和革新,主要对发明对象的特性进行分析,将其一一列出,然后探讨能否革新以及怎样革新。
B、希望点列举法是通过提出来的种种希望,经过归纳,确定发明目标的创造技法。
C、缺点列举法是抓住事物的缺点进行分析,以确定目标的创造技法。它属于主动性创造技法,从缺陷入手加以改进。
D、成对列举法是把任意选择的两项事项结合起来,成对列举其特征或者把某一范围内的事物一一列举,依次成对组合,从中寻求创新设想的技法。
A.财产法从民法理论上讲由物权法和债权法组成
B.人身法由人格权法和婚姻法组成
C.在我国,商法的成文法规范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证券法》《企业破产法》等
D.财产法中的债权法规定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取得、变更、消灭,以及占有制度、共有制度、相邻关系
A.具有强行法性质的原则均为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B.国际社会尤其是一些大国要接受这一原则
C.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
D.如改变该原则,须经联合国大会作出决议
关于DIJKSTRA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它是一种标号法
B.它的标号有P标号与T标号
C.它可求解任意两点间的最短路
D.它只适合于全部权为非负的情况
A.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B.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C.重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成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D.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