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A.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A.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B.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少占多垦”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耕
C.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A.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两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B.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C.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三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D.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恢复耕种
E.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A.乡(镇)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省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管理部门
D.乡级以上人民政府
A.乡(镇)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D.国务院
A.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B.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50年
C.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D.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E.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但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