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A.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B.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2个月
C.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D.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A.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B.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2个月
C.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D.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
A.背书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B. 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被背书人再行背书无效
C. 部分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D. 分别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A.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做成票据并交付于收款人的行为
B.背书是指持票人转让票据权利与他人
C.票据的特点在于流通,票据转让的主要方法是承兑
D.保证适用于汇票和本票,不适用于支票
A.挂失止付是公未催告的必经程序
B.挂失止付是暂时保全失票人票据权利的补救措施
C.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之前已经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D.失票人应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B.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C.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D.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票据无效
A.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B.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
C.票据责任,是指票据持票人向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D.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专指付款请求权。
A.丙持有一张见票即付的汇票,出票日期为2006年5月20日,于2008年4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B.甲持有一张本票,出票日期为2007年5月20日,于2009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C.乙持有一张为期30天的汇票,出票日期为2006年5月20日,于2008年5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D.丁持有一张支票,出票日期为2007年5月20日,于2008年4月27日行使票据的付款请求权
A.标的票据权利实现付款后所产生的所有现金收入
B.标的票据权利实现转让(包括贴现、转贴现)后所产生的现金收入
C.根据《票据法》享有的其他现金收入
D.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政府机关的规定,针对标的票据权利而获得的任何形式的补偿、赔偿
E.因标的票据权利所产生的其他任何形式的收入
A.丙在汇票上背书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B.丙在汇票上记载“委托收款”字样
C.丙在汇票上的背书附有条件
D.丙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背书转让给辛
A.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
B.票据丧失后向银行挂失止付
C.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
D.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