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张某抽逃出资。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有权对张某提起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之诉的是()。
A.董事会
B.监事会
C.股东大会
D.股东
A.董事会
B.监事会
C.股东大会
D.股东
张某拟与王某、赵某共同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甲公司),因张某不愿以自己名义投资,遂与李某约定,李某为名义股东,张某为实际出资人并享有投资收益。 后李某按照约定,认缴出资 100 万元,设立了甲公司。李某被记载于甲公司股东名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王某、赵某认缴的出资全部缴足,李某认缴的出资张某仅实际缴纳 60 万元。
甲公司经营期间,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其在甲公司的股权进行质押,并造成了损失。张某得知后,要求李某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为防止李某继续损害自己的利益,张某要求甲公司将其变更为股东并记载于股东名册,遭到 王某、赵某反对,双方发生争议。 在变更股东的争议未解决前,甲公司因资不抵债,破产清算。债权人郑某以李某未完全履行 出资义务为由,要求李某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李某以其为名义股东为由抗辩。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是否有权拒绝张某的赔偿请求?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未经王某、赵某同意能否变更为甲公司股东?简要说明理由。
(3)李某是否有权拒绝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A.23.5
B.24.5
C.25.5
D.26.5
A.债权人乙发现公司没有清偿到期债务但却向股东分红
B.债权人丙有证据证明甲的控股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现已导致甲资不抵债
C.一债权人丁有证据证明甲公司一直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A.公司未按期募足股份
B.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
C.公司发起人抽逃出资、情节严重
D.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A.须4名股东一致同意
B.除李某外的其余3名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C.仅需李某本人同意
D.除李某外的其余3名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
A.3月20日
B.10月22日
C.3月23日
D.3月1日
A.抽逃出资具隐蔽性
B.抽逃出资的违法成本不高,不诚信的股东抽逃出资的现象时有发生
C.一些公司在设立过程中通过代理机构垫资,存在抽逃出资
D.抽逃出资通常发生于公司成立后
2012年1月,李某设立了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50万元。
2013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期限为2年。陈某在借款合同中以保证人身份签字。借款合同包含如下仲裁条款:凡是与本借款债务清偿有关的纠纷,应提交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公司以其价值350万元的公司厂房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抵押。抵押合同中约定: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
2015年1月,借款期满,甲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乙银行调查发现,李某在缴纳出资后,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等方式抽逃了100万元出资。为实现借款债权,乙银行以甲公司、李某、陈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取得甲公司厂房的所有权;要求李某在抽逃的100万元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向乙银行承担清偿责任;要求陈某承担担保责任。
在庭审中,甲公司抗辩:(1)抵押合同中约定了“甲公司不偿还到期借款本息,该厂房归乙银行所有”,该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抵押合同全部无效;(2)借款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陈某抗辩:(1)自己未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2)因自己只是工薪阶层,不具有代偿能力,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3)即使自己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也应当先实现抵押权。
李某抗辩,借款债务人是甲公司,自己不应当向乙银行承担借款清偿责任。经查,甲公司、陈某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甲公司、陈某与乙银行之间未对实现担保权利的顺序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物权、公司以及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主张抵押合同全部无效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主张本案应由A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陈某的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陈某的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陈某的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李某的抗辩是否成立?说明理由。